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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与纸质证同步制发!

2023年01月11日 村长 阅读(566)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普及和使用,标志着陕西省不动产登记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为群众指导获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的依据,减少了个人或企业需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的步骤,切实为企业和个人降成本、增便利。


相比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具有方便携带、易使用、随时可验证等优势,解决了纸质证书遗失等带来的不便,有效降低了不动产登记交易风险。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管理,对生成电子证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负责,确保本地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电子登记簿与电子证照之间的数据一致。对于2023年4月以后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应实现纸质证书证明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


开展电子证照工作后,群众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通过省政务服务网“陕西不动产登记”门户、“秦务员”手机APP等渠道,实现“一端出件”和查询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开展与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互通,重点探索电子证照在教育、民生、金融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登记服务。


陕西的农村土地 有不动产证了!


日前,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与登记颁证工作衔接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陕西自然资源部门开始承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

《通知》聚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有序衔接的关键环节,厘清了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存量登记成果资料与增量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方法路径, 决定从2023年6月30日后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统一颁发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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