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咨询户籍和学籍不一致该怎么升学?整理了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来分享给各位家长。(以下内容根据往年相关政策整理,仅供参考)
这种情况就很简单,选择公办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同一片区会有一所对口初中按照户籍所在直接录取(学区划分有的区域按照户籍地址,有的直接对口到片区内小学)。
有家长问,孩子户籍在A区,学籍在B区,如果选择公办学校,对口初中属于哪个区?
其实很简单,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是以户籍所在地片区为准,所以大家只需要查看户籍所在地的对口中学是哪所就可以了。户籍在A区,那就可以在A区相对应的初中入学就读。
对于户籍在西安的家长来说,还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两种情况。家庭户入学参照以上,集体户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就近入学。
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划分。也就是说,集体户子女需要按照现在的居住地查询对应学区划分,看是哪所学校,去指定地点登记即可。
材料准备
西安市无房集体户:无房证明、租住合同、房东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户籍证明
西安市有房集体户: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产证、户籍证明即可。
西安市各区教育局对集体户子女入学规定有所不同,提交的具体资料和资审地点以各区教育局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
首先,只要符合入学要求,一定会保证孩子有学上,但是因为部分中学存在学位不足,无法满足周边适龄孩子全部入学的情况。所以一般会优先安排在学区内有住房和户籍的孩子入学,集体户口子女的入学顺序比较靠后,很有可能被分流至其它初中。
如果家长对初中要求较高,建议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询问一下周边家长历年该学校情况,如果比较难进,提早选择几所优质的民办类备选初中。
根据往年政策,只要学籍在西安就可以选择西安所有民办初中参与摇号,民办学校对于户籍和学籍并不做要求。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
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这类情况想上公办学校可以参照第一种情况,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划分就进入学。
对于大多数在外地读小学想回西安上民办初中的孩子来说,六年级上学期关注西安市最新政策,及时参与小升初资格审查,参与网报摇号即可。
(注:由于2023年入学政策细则尚未发布,本文政策根据2022年政策整理,仅供参考!2023年政策还需以正式发布政策为准)
小学:年满六岁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1.本市户籍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2022年政策明确: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非本市户籍
四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参考模板,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集体户
①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②家庭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缴纳社保证明
4.廉租房
持廉租房协议、公共租赁住房协议、户口簿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5.拆迁户
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
6.挂户、空户、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在父母房产地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或房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假户: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挂户、空户、假户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非正常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7.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政策明确: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注:以上就是报名时所需要准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