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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证实!西安“ 商转公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望重启 !

2023年06月11日 村长 阅读(1209)

2023年1月6日,兰州市开通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成为西北五省中第4个实施“商转公”政策的省会城市。

3月31日,随着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全省10个市中仅剩西安暂未重启“商转公”政策。

01 西安“商转公”近六年来首次提到“重启”一词

近日,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网友关于“商转公”问题的回复中提到,将研究重启“商转公”业务事宜,引发热烈讨论。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西安“ 商转公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望重启 !

近六年来首次提及重启“商转公”

2017年,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流程试行条例。其中指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该操作规程于2017年4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同年9月,西安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积金中心停止受理试行的“商转公”业务。

此后近6年的时间里,不少市民都希望西安重启“商转公”政策。官方对此事的回复为:将结合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及调控情况,积极进行政策调研,更好地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今年5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和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发生了变化,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调研,在确保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视今年贷款投放及资金流动性情况,研究重启“商转公”业务事宜。

这也是近六年来首次提到“重启”一词。


02 进行政策调研,更好地满足公积金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在去年2022年10月,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网友关于“恢复商转公”问题也有回复。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网友关于“恢复商转公”问题也有回复。

西安市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

西安市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于2017年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公积金中心“停止受理试行的‘商转公’业务”。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通过提取公积金来缓解商业贷款的还款压力。下一步,我们将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及调控情况,积极进行政策调研,更好地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03 各地区“商转公”办理有门槛

截至当前,整个陕西,汉中、宝鸡、商洛、安康、榆林、铜川、延安、咸阳及渭南9座城市均已开通商转公通道,只剩下西安尚未重启。

从各市具体的实施细则来看,“商转公”有严格的门槛限制。

咸阳在“商转公”的担保方式上,以住房为抵押财产办理时,借款人要自筹资金提前清偿住房商业贷款。

另外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以借款人的其他自有住房,或者他人用其自有住房作为担保财产;一种是由借款人及其配偶之外的其他两名以上,在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

贷款额度也有上限,据悉,咸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商转公”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即时余额。

延安在担保方式上也有要求,如在第三方缴存人连带责任担保条件上,要求担保人应当是在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财政供养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汉中对担保的要求,相对咸阳、延安,制度上更加灵活且简单。

汉中规定“商转公”贷款采用顺位抵押冲抵方式,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后,发放商转公贷款,无需借款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

我们期待西安的“商转公”政策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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